关于举办全国戏剧教育推广计划——2026年戏剧教育专业人才研修班的通知
信息来源:江苏文艺网 发布日期:2026-09-24 17:22:12

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,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,落实《戏剧振兴三年行动计划(2026—2028年)》工作部署,进一步加强戏剧教育专业人才队伍建设,健全戏剧教育人才梯队,夯实我国戏剧事业长远发展根基,中国戏剧家协会拟于2026年10月—11月在南京市举办“全国戏剧教育推广计划——2026年戏剧教育专业人才研修班”。

现根据中国剧协文件内容,将研修班相关信息通知如下:

一、日程安排

线上:7天,在中国文联网络培训云平台学习

线下:9天,2026年10月29日—11月6日

二、招收学员范围

面向全省各类高校戏剧专业专任教师、综合类高校兼职戏剧教师,全国共招收学员40名。省剧协将根据报名情况,遴选后统一报中国剧协。

三、人员条件

参加培养计划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:

(一)基本条件

1.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恪守职业道德,坚守正确文艺导向;

2.年龄45周岁(含)以下(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),身体健康,能够全程脱产参加学习;

3.具备良好沟通能力与团队协作精神,热爱戏剧事业,致力于推动高校戏剧教育建设发展。

(二)专业条件

全省各类高校戏剧专业专任教师、综合类高校兼职戏剧教师,从事戏剧专业教学、理论研究、剧目实践、美育普及相关工作,具备相应教学实践经验,在戏剧教育领域取得一定工作成果。

四、教学内容

1.思政课程(占总课时30%):深入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,系统解读党的文艺方针政策,强化文艺职业道德、新时代文艺使命教育,提升学员政治素养与责任担当。

2.专业核心课程:围绕高校戏剧课程建设、剧目教学、校园戏剧实践等开展专题教学。

3.实践教学:研修班与中国剧协“登临计划——第二届经典保留剧目展演”同步举办,组织学员观摩经典剧目演出;设置名师对话、分组研讨等互动教学,促进跨区域教学经验交流,推动理论学习和实践深度融合。

五、有关要求

1.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研修班推荐工作,周密组织、坚持优中选优,严格按照名额和条件组织遴选,确保推荐学员质量。

2.参训学员务必确保能够全程脱产参加学习,提前妥善安排好本职工作,按时报到。培训期间,严格遵守研修班的各项规章制度,不得无故请假、缺席。对于违反纪律的学员,将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或退学处理。

3.学员需积极配合教学安排,按时完成各项学习任务,认真参与课堂互动、小组讨论、观摩交流等环节。培训结束后,学员需配合主办方做好培训效果评估工作,为后续培训的优化提供参考。

4.培训期间,学员学费、食宿费用由主办方承担,往返交通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按规定自理。

六、报名方式

1.报名人员请填写《2026年戏剧教育专业人才研修班学员登记表》(见附件),于10月8日17:00前,将纸质材料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(推荐单位处不需盖章),寄送至省剧协,电子版请同步发送至邮箱:jsjx2248@163.com,逾期不再受理。

2.报名截止后,省剧协将对报名人员进行遴选,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择优报送中国剧协;

3.拟录取学员名单确定后,将发放录取通知,未录取学员不再另行通知。

地址: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江苏省剧协

邮编:210019

联系人:孟昱

电话:025-83572037

特此通知。

附件:2026年戏剧教育专业人才研修班学员登记表

来源 | 中国戏剧家协会、江苏省戏剧家协会